06-07-2022, 09:00 AM
河岸权利是一种权利和义务体系,它决定了水的合理使用、义务和分配给滨水区财产的所有者。这些权利植根于英国普通法,因此通常在美国东部和加拿大等前英国殖民地实施。原则上,这些权利确保河岸所有者能够合理利用其财产附近的水,同时保护其他河岸所有者的权利。
一个人必须拥有毗邻水域的土地才能被视为河岸所有者。一般来说,河岸所有者拥有包含在其财产权中的固有河岸权利。所有者通常对用于锚泊码头或木筏的滩地、海滩和高地拥有专有权,但对水体本身没有专有权。所有者不得侵犯其他河岸所有者或公众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权利。合理使用是根据拥有的毗邻水源的土地比例和其他用户的需求来衡量的。
河岸权利的细节因国家、州和水体而异。捕鱼、建筑和防洪作业的权利传统上受到保护,但由于水资源短缺、鱼类濒危、污染和沉积物等问题已经曝光,政府经常介入监管。河岸所有者之间的纠纷也有很多先例,因为河岸权利基于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原则。然而,这些争议通常只解决眼前的问题,而不会为未来的争议设定规则或先例。这允许灵活性,随着环境和所有者的变化,这很重要。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河岸权利和义务由环境署规定。这些河岸所有者可以在政府的监督下建造水道,除非它妨碍通航或下面的土地归他人所有。威尔士和英国的业主也有权在环境署的监督下保护他们的土地免受洪水侵袭,并在获得署长鱼竿许可证的情况下捕鱼。捕鱼权与河岸权的产权部分不同,可以出售或转让,但任何渔民都必须获得许可。河岸所有者有责任保持河床、水、涵洞和垃圾筛网清洁,并且不妨碍鱼类的洄游。
在美国,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大多数州都遵循河岸权利原则。这些权利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类似,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逐州监控的。美国各州就从其天然水道中取水问题发生了几起争议。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法典和罗马传统为许多河岸权利奠定了基础,提出了水是一种公共物品,不应偏离其自然路线的理念。美国,特别是东南部的许多争议,都围绕着这一原则以及用水力发电、灌溉或饮用水的愿望。
一个人必须拥有毗邻水域的土地才能被视为河岸所有者。一般来说,河岸所有者拥有包含在其财产权中的固有河岸权利。所有者通常对用于锚泊码头或木筏的滩地、海滩和高地拥有专有权,但对水体本身没有专有权。所有者不得侵犯其他河岸所有者或公众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权利。合理使用是根据拥有的毗邻水源的土地比例和其他用户的需求来衡量的。
河岸权利的细节因国家、州和水体而异。捕鱼、建筑和防洪作业的权利传统上受到保护,但由于水资源短缺、鱼类濒危、污染和沉积物等问题已经曝光,政府经常介入监管。河岸所有者之间的纠纷也有很多先例,因为河岸权利基于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原则。然而,这些争议通常只解决眼前的问题,而不会为未来的争议设定规则或先例。这允许灵活性,随着环境和所有者的变化,这很重要。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河岸权利和义务由环境署规定。这些河岸所有者可以在政府的监督下建造水道,除非它妨碍通航或下面的土地归他人所有。威尔士和英国的业主也有权在环境署的监督下保护他们的土地免受洪水侵袭,并在获得署长鱼竿许可证的情况下捕鱼。捕鱼权与河岸权的产权部分不同,可以出售或转让,但任何渔民都必须获得许可。河岸所有者有责任保持河床、水、涵洞和垃圾筛网清洁,并且不妨碍鱼类的洄游。
在美国,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大多数州都遵循河岸权利原则。这些权利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类似,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逐州监控的。美国各州就从其天然水道中取水问题发生了几起争议。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法典和罗马传统为许多河岸权利奠定了基础,提出了水是一种公共物品,不应偏离其自然路线的理念。美国,特别是东南部的许多争议,都围绕着这一原则以及用水力发电、灌溉或饮用水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