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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允许在法庭上对拒签申根签证提出质疑
#1
爱沙尼亚政府已决定允许申根签证被爱沙尼亚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拒绝并通过两阶段上诉程序的人,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
该决定是在欧洲法院于 2017 年作出裁决后作出的,根据该裁决,成员国必须允许收到负面签证决定的申请人在法庭上对其提出质疑。
在评论《外国人法》修正案获得批准时,公民和移民政策部负责人 Ruth Annus 表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使爱沙尼亚的立法与欧盟法律保持一致。
“该法律修正案涉及那些对拒绝签证、取消签证、拒绝延长逗留和提前终止逗留的决定提出上诉的外国人,”她说。
根据现行规定,签证申请人只能通过警察和边防警卫局或外交使团对否定决定提出两次质疑,第二次通过爱沙尼亚内政部或外交部提出质疑。
她还指出,尽管欧盟法律要求成员国允许对申根签证作出司法审查决定,但爱沙尼亚打算扩大同样的可能性,将有关爱沙尼亚长期居留签证和免签证逗留的决定提交法院。
“未来,在强制性的两阶段上诉程序之后,将有可能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这一变化并没有赋予外国人获得签证的权利,也没有向法院提出上诉或安排法庭听证会审查上诉,从而使外国人有权来或留在爱沙尼亚, ”露丝·安纳斯解释道。
据她介绍,当局预计法院的工作量不会因《外国人法》的新修正案而显着增加。
尽管进行了修订,但爱沙尼亚是申根地区申根签证拒签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在 2019 年其大使馆和领事馆提交的总共 145,711 份签证申请中,只有 1.4% 的申根签证被拒。
根据申根签证统计,同年,只有冰岛(1.2%)和立陶宛(1.3%)的拒签率低于爱沙尼亚。
去年 11 月,欧洲法院 13 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也裁定,如果申根签证因其他申根国家之前的拒绝而被拒绝,欧盟国家必须告知签证申请人其申请被拒的原因。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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