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23, 08:42 AM
《2023 年英国国籍(过去做法规范化)法案》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生效。它在《1981 年英国国籍法》中插入了新的第 50B 条。第 50B 条明确并追溯性地确认了在1983 年 1 月 1 日和 2000 年 10 月 1 日,一位欧盟公民父母在孩子出生时在英国享有自由迁徙权。
这个新立法是好的。它将长期存在的内政部政策写入法典,并解决了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差异,该差异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的R(根据 Roehrig 的申请)诉内政部国务卿一案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 2023]EWHC 31(管理员)。我们对罗里格的详细文章值得一读,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在相关时期过去二十多年后,这已经成为一个问题。
新立法附带的内政部情况说明书并不希望我们过于兴奋:
但我认为值得一点点兴奋。高等法院对罗里格案的判决可能会产生灾难性的影响。值得庆幸的是,内政部迅速立法以确保情况并非如此。
背景
我们之前在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更新中解释了新立法的背景:
新法律有何规定?
新的第 50B 条直接回应了内政部政策没有法律依据的批评。它通过将长期存在的内政部政策直接纳入法规来具体确认那些行使迁徙自由的人被认为不受移民法对其在英国停留期限的任何限制。
用更简单的英语来说,它确认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在英国出生的孩子根据《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2) 条自动获得英国公民身份而“定居”的。
其中有两个关键术语——“行动自由权”和“补救期”——这两个术语均在第 50B(2) 条中定义。
根据《2023 年英国国籍(过去惯例规范化)法》第 1(2) 条,第 50B 条将被“视为始终有效”(换句话说,第 50B 条具有追溯力)。
实际后果
内政部与此类自动获得英国公民身份相关的政策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撤销,所有依赖该政策的待处理首次护照申请均被搁置。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这一保留现已解除,我们恢复正常营业,新版本的自动收购政策指导现已生效。现在我们已经超越了罗里格的小问题,实践中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如何根据第50B条证明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第 50B 条只是一个法律定义。当然,对于受影响的第一代儿童,任何自动公民身份申请通常都会根据第 1(2) 条提出。如果 2000 年 10 月 2 日之前出生的孩子自此有了自己的孩子,其他部门也可以参与其中。
目前,如果我们关注第 1(2) 条下的自动获取,那么公民身份的主张将简单地以与往常相同的方式主张:通过向英国女王陛下护照办公室申请英国护照,或通过向内政部索取居留权证明书。无需申请登记或入籍,因为这种公民身份是在出生时由法律自动授予的。
然而,实际上证明父母在孩子出生时行使行动自由权可能非常棘手。需要父母提供 22 至 50 年前的证据。《1981 年英国国籍法》并未强制要求提供任何具体证据来证明自动主张公民身份,但护照申请所附的证据表列于护照办公室有关条约权利护照申请指南的表 B中。
表 B 概述了合格父母可能属于的六类合格人员:
作为所需证据类型的一个例子,工人需要提供就业证据,以证明他们在孩子出生时受雇。这可以采取工资单或 P60 的形式,但只有最细致的记录保存者才会在二十年后保留这些记录。
可以接受的另一种选择是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HMRC) 就业历史声明,其中显示就业开始和结束日期、工资和税款。只要孩子的出生在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之内,就足够了。其他选择可能包括雇主的信函或雇佣合同。
表 B 列出了所有其他类别合格人员的预期证据。在所有情况下,仅仅证明在英国的实际存在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证据证明与在英国存在相关的行动自由权之一正在行使。
所有依赖第 50B 条定义的首次护照申请人现在都已成年,并将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有些人可能不再有父母可以帮助他们。不幸的是,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仍然依赖父母向他们提供必要的证据来主张他们首次申请英国公民身份。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情况,但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可能并不容易。
正在进行的罗里格诉讼怎么样?
根据PRCBC、300 万、ILPA 和国际特赦组织2023 年 6 月 6 日向下议院发布的联合简报,Roehrig案仍在上诉法院审理中。Roehrig涉及一名出生于 2000 年 10 月 20 日的儿童,即第 50B 条适用的截止日期后19 天。因此, Roehrig 案可能会导致这一法律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包括可能延长第 50B 条中的相关期限,但就目前而言,对于 2000 年 10 月 2 日之前出生的人来说,Roehrig 案的未来不再与他们自己的权利相关已被写入立法。
这个新立法是好的。它将长期存在的内政部政策写入法典,并解决了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差异,该差异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的R(根据 Roehrig 的申请)诉内政部国务卿一案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 2023]EWHC 31(管理员)。我们对罗里格的详细文章值得一读,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在相关时期过去二十多年后,这已经成为一个问题。
新立法附带的内政部情况说明书并不希望我们过于兴奋:
引用:这一变化不会创造“新”英国公民。这是为了保护我们长期以来认为英国已经遵守内政部既定政策的个人的公民身份。
但我认为值得一点点兴奋。高等法院对罗里格案的判决可能会产生灾难性的影响。值得庆幸的是,内政部迅速立法以确保情况并非如此。
背景
我们之前在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更新中解释了新立法的背景:
引用:从历史上看,每个在英国出生的孩子都自动成为英国人。随后,《1981 年英国国籍法》于 1983 年 1 月 1 日生效,该法规定,在此日期之后出生的孩子只有在其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英国人或在出生时定居时,才具有英国国籍。
欧盟法律是欧盟公民在脱欧前居住在英国的法律依据,而不是国内法,它对欧盟公民在除本国以外的欧盟国家停留的期限没有限制。在“定居”之前没有具体的资格期限。英国内政部的立场是,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欧盟公民在英国出生的孩子将被视为英国公民。
2000 年 10 月 2 日,内政部对父母被视为“定居”的要求的立场发生了变化,当时他们认为欧盟公民必须无限期居留才能被视为定居。从 2006 年开始,内政部坚持认为父母必须获得永久居留权。认为内政部可以通过政策更新改变作为法律问题获得英国公民身份的基础的想法是值得怀疑的。在去年10月的诉讼中,据称承认2000年10月2日之前出生的欧盟公民的子女为英国人的整个依据是“政策和公平问题”。
新法律有何规定?
新的第 50B 条直接回应了内政部政策没有法律依据的批评。它通过将长期存在的内政部政策直接纳入法规来具体确认那些行使迁徙自由的人被认为不受移民法对其在英国停留期限的任何限制。
用更简单的英语来说,它确认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在英国出生的孩子根据《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2) 条自动获得英国公民身份而“定居”的。
引用:就本法而言,在补救期内任何时间行使迁徙自由权的人均被视为当时根据移民法不受其在联合王国居留期限的任何限制。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50B(1) 条
其中有两个关键术语——“行动自由权”和“补救期”——这两个术语均在第 50B(2) 条中定义。
引用:在这个部分-
“迁徙自由权”是指——
(a) 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居住的权利,是根据以下条件产生的:
(i) 1972 年《欧洲共同体法》第 2(1) 或 (2) 条,或
(ii) 为该法案第 2(2)(a) 或 (b) 条所述目的而通过、制定或实施的任何其他成文法,或
(b) 参照(a)项中的权利而授予的居住在任何岛屿的权利,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应于或相似于(a)项中的权利;
“补救期”是指——
(a) 如果迁徙自由权是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居住的权利,则期限自1983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0月1日止;
(b) 如果迁徙自由权是指在根西岛辖区居住的权利,则该期限自1993年8月1日起至2004年9月30日止;
© 如果迁徙自由权是在泽西岛行政区居住的权利,则期限自1983年1月1日起至2004年2月8日止;(d) 迁徙自由权是指在马恩岛居住的权利,期限从 1994 年 10 月 1 日开始,到 2000 年 10 月 1 日结束。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50B(2) 条
根据《2023 年英国国籍(过去惯例规范化)法》第 1(2) 条,第 50B 条将被“视为始终有效”(换句话说,第 50B 条具有追溯力)。
实际后果
内政部与此类自动获得英国公民身份相关的政策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撤销,所有依赖该政策的待处理首次护照申请均被搁置。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这一保留现已解除,我们恢复正常营业,新版本的自动收购政策指导现已生效。现在我们已经超越了罗里格的小问题,实践中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如何根据第50B条证明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第 50B 条只是一个法律定义。当然,对于受影响的第一代儿童,任何自动公民身份申请通常都会根据第 1(2) 条提出。如果 2000 年 10 月 2 日之前出生的孩子自此有了自己的孩子,其他部门也可以参与其中。
目前,如果我们关注第 1(2) 条下的自动获取,那么公民身份的主张将简单地以与往常相同的方式主张:通过向英国女王陛下护照办公室申请英国护照,或通过向内政部索取居留权证明书。无需申请登记或入籍,因为这种公民身份是在出生时由法律自动授予的。
然而,实际上证明父母在孩子出生时行使行动自由权可能非常棘手。需要父母提供 22 至 50 年前的证据。《1981 年英国国籍法》并未强制要求提供任何具体证据来证明自动主张公民身份,但护照申请所附的证据表列于护照办公室有关条约权利护照申请指南的表 B中。
表 B 概述了合格父母可能属于的六类合格人员:
- 工人
- 求职者
- 商人或自营职业者
- 孩子出生于 1992 年 6 月 30 日之后的自给自足者
- 孩子出生于1992年6月30日之后的学生
- 家庭成员
作为所需证据类型的一个例子,工人需要提供就业证据,以证明他们在孩子出生时受雇。这可以采取工资单或 P60 的形式,但只有最细致的记录保存者才会在二十年后保留这些记录。
可以接受的另一种选择是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HMRC) 就业历史声明,其中显示就业开始和结束日期、工资和税款。只要孩子的出生在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之内,就足够了。其他选择可能包括雇主的信函或雇佣合同。
表 B 列出了所有其他类别合格人员的预期证据。在所有情况下,仅仅证明在英国的实际存在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证据证明与在英国存在相关的行动自由权之一正在行使。
所有依赖第 50B 条定义的首次护照申请人现在都已成年,并将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有些人可能不再有父母可以帮助他们。不幸的是,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仍然依赖父母向他们提供必要的证据来主张他们首次申请英国公民身份。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情况,但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可能并不容易。
正在进行的罗里格诉讼怎么样?
根据PRCBC、300 万、ILPA 和国际特赦组织2023 年 6 月 6 日向下议院发布的联合简报,Roehrig案仍在上诉法院审理中。Roehrig涉及一名出生于 2000 年 10 月 20 日的儿童,即第 50B 条适用的截止日期后19 天。因此, Roehrig 案可能会导致这一法律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包括可能延长第 50B 条中的相关期限,但就目前而言,对于 2000 年 10 月 2 日之前出生的人来说,Roehrig 案的未来不再与他们自己的权利相关已被写入立法。